062-1

為了阿布達比的簽證
這幾天真是讓我傷透了腦筋
赫然發現96hrs的轉機簽要在入境前12天才能辦
屆時人已經在歐洲了
非常不方便
但是旅遊簽又需要旅館作保
實在是沒輒
想說不然把機票改掉去南義好了
問了問山富改票的費用
居然要四千多

最近只好逛遍了論壇和網路分享
發現了一線生機
自己先用假日期試著申請看看
想不到sponsorship居然不是強制性文件
看來可以拼拼看了
只是如果簽證真的沒過
就要在阿布達比機場躺三天了

決定拼了
就這樣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李肉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